利隆集团被区委、区政府授予“2009-2010年度区级文明单位”荣誉称号

[2013-04-10]

2011523,静安区委、区政府召开“2011年静安区精神文明建设大会”。对2010年工作进行了总结,并对2010年度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进行了隆重表彰。利隆集团再次被授予“2009-2010年度区级文明单位荣誉称号。
近年来,在区委、区政府和区文明委的正确领导和大力支持下,利隆集团高管高度重视和加强文明单位创建工作,把文明单位创建活动纳入集团整体工作规划,并以文明单位创建为载体,全面提升各项工作水平,取得了较为显著的效果,得到区委、区政府和区文明委的充分肯定及社会各界的好评。
在文明创建活动中,利隆集团积极开展讲文明、树新风活动,加强职业道德教育,突出抓好诚信建设,着力培育爱岗敬业、团结友爱、诚实守信的新时期人文精神,努力提高职工的思想觉悟和道德修养;加强学习型、创新型、服务型企业建设;积极参与公益事业,切实履行社会责任,承担了体育比赛、文艺演出、文化交流、青少年教育等大量公益事业。
文明创建活动的扎实开展,有力地促进了集团经济发展和员工队伍整体素质和文明程度的提高。

不懈地追求、不断地努力,使利隆集团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赞誉,先进集体和模范个人不断涌现。2009年以来,利隆集团先后被评为上海市明星侨资企业青年就业创业见习基地静安区文明班组。同时,干部职工个人多次被各级各部门分别授予优秀工作者、优秀共产党员、十佳职业道德先进标兵等荣誉称号。吴佳敏同志被区委、区政府授予静安区世博工作先进个人世博工作先进行动优秀共产党员”。各种成绩和荣誉的获得,提升了集团的知名度和美誉度,增强了职工的荣誉感,凝聚了企业的向心力。
我们要珍惜荣誉,再接再厉,更加深入扎实地开展文明创建活动,不断提升工作水平,努力争创一流。